题记:一切众生与我,皆具佛性无二无别,只因宿世业障深重,不幸沦为异类傍生,一旦业障消除,同样可以修证成佛果;今朝放生,等于救一未来佛子!众生与我,在无始以来的轮回中,皆曾互为手足亲眷;今朝放生,等于救自己的亲人!一切众生与我,在过去的轮回中,皆曾互为冤家仇敌;今朝放生,可解冤释仇,不再冤冤相报!
“不杀生而行放生”是十善之一,也是佛弟子悲悯众生的心行。
我喜欢参加放生活动,每到放生的日子,就早早起来,和义工们一起去菜市场请物命。那天,赶到菜市场时,小贩们也刚刚摆好摊。只见乌龟伸着头张望,猫蜷缩在笼子里呜咽,小狗们挤在无法转身的笼子里呻吟,鱼儿们在狭窄的水盆里呼吸……它们期盼着过往的行人能解救其脱离苦厄的牢笼。因为下一刻,它们也许会成为屠夫刀下的怨魂。
每天有多少动物惨然离去,成为人们的餐上肉?又有多少人知道因果报应,丝毫不爽?其实因果定律里是一命偿一命,杀生就种下了恶因,终有一天会结出恶果,当恶果成熟,必然偿还恶报。因果报应有现世报、来生报、多生报不等。这些报应迟速的差别,因缘异故。
民国时期杂志《狮子吼》(月刊二卷一一期)记载有一个案例,讲述一个杀狗吃狗肉的人遭了现世报,精神混乱,学狗吃粪。
他叫李春云,家中养一黑狗,色泽光润可爱、且通人意。每逢主人自外归来,它必跑上去摇头摆尾表示欢迎。一天,它又围绕主人左右,李春云用手抚摸它光滑的皮毛,觉得此狗又肥又嫩,于是心生歹意,找了一条麻绳套住黑狗的脖子,结束了它的命。接着,他将狗扒皮、肢解并烹煮,就着一瓶高梁酒恣意而饮。酒足肉饱后,他带着几分醉意睡着了。可没过多久,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,瞪大眼睛,接着撕碎了自身的衣服,并扯得精光,然后两手抓地,像狗一样奔跑,还发出狗被勒时的惨叫声。之后,他的头好像从绳子里挣脱出来,逃命般往外跑。此时,他全身裸露,很快引起了轰动。直到一群年轻力壮的人将他制服,关了起来。事情远远没有结束,这个病缠上了李春云。严重时,他竟会跑到厕所里吃人的粪便!家人带其四处求医问药无果……
李春云杀狗吃狗肉突患疯病的故事看得人震惊又心痛,我为他的滥杀而心痛,也为他的悲惨下场而难过。想想以前未遇到佛法的自己,一样错误认为动物生来就是给人吃的,杀它们性命,啖其血肉理所当然。直至恭闻了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,我才顿然明白了众生平等,皆具佛性,没有谁该死、该被杀,而且众生无始劫以来就是我们的父母亲人,岂能杀害?
众生都有“贪嗔痴爱,喜怒哀乐”。
比如苍蝇,它也有思维意识。你要去抓它,它知道:嗬,敌人来了!马上就飞走了。闻到有香的味道,它一样要飞来,贪吃。它们也有生育,产生后代……
因果不昧,我们杀了生,果报成熟时,就一条命一条命的偿还.关键是:欠了那么多条命你还得起吗,怎么还?
这个问题同样也敲打着我的内心。无从否认,我们杀害的岂止是一只蚂蚁?走路都不知踩死多少;我们杀害的岂止是一只虾?下肚的不知有多少……将心比心,动物们同样有夫妻恩爱、子孝父慈的家庭,我们怎忍心打破它们的和乐美满?想明白了这个道理,从当下开始不杀生而行放生吧。因为因果不昧,我们不能等到如老李一般恶报现前,到时追悔莫及!及时修行吧,早证菩提,再来轻松偿还恶报。
愿众生与我皆明信因果,及时修行,解脱轮回,离苦得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