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无羌佛浅释邪恶见和错误知见(第十九条——第二十一条)

第十九条,认利益大於佛法。在我们个人的利益与佛法相对立的时候,你取佛法还是取利益?如果你將利益看得高於佛法,你是邪恶知见。利益不能高於佛法,佛法是无上珍宝,寧捨生命不舍佛法。

第二十条,认念超渡咒杀生无罪。认为我们念超渡咒可以超渡眾生,杀死的眾生,还有其他的任何眾生,只要他们死了,我们可以念超度咒超渡它们,这样就没问题了。但如果你持念超渡咒去故意杀生,是超渡不了的,罪孽非常大。所以认为可以念超渡咒杀生,无有功德增益,只有黑业上身。

第二十一条,认逆行圣量菩提根本师定事。这个根本师是指圣量菩提根本师,有圣量又有菩提心行的大德,且无犯一百二十八条邪恶知见和错误知见者,我们修他的法作为根本法来修,如我们修他传的法作为本尊,准备终生依修他传的法成就的,这就是根本师。如果根本师所定的事情,弟子反著做或者不执行,这是邪恶知见。但是,这位根本师已经犯了一百二十八条知见,那时,无论此师是法王,还是尊者、大师,都已经构成了邪师根本了,所以,他决定的事,你是绝对不可以顺从、执行去助恶於邪的,只要继续顺从邪恶错误知见之师,自己无论修任何佛法,不得受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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